人间词话 · 第五十七则

王国维 • 清 (文言文)
原文:
人能于诗词中不为美刺投赠之篇,不使隶事之句,不用粉饰之字,则于此道已过半矣。
 
  注释翻译   

译文及注释
译文: 如果一个人能够在诗词创作中,不作虚伪的歌功颂德、惩恶劝世的作品,不作投赠应酬的作品,在作品中不使用典故,不使用替代字,那么,他在诗词创作的道路上已经成功一半了。 版本二: 一个人如果能在诗词创作中,不作那些专为讽喻或应酬而写的篇章,不用堆砌典故的句子,不使用浮华雕饰的字词,那么他在诗词之道上的修养就已经超过一半了。 注...... 更多>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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