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译文:
如果一个人能够在诗词创作中,不作虚伪的歌功颂德、惩恶劝世的作品,不作投赠应酬的作品,在作品中不使用典故,不使用替代字,那么,他在诗词创作的道路上已经成功一半了。
版本二:
一个人如果能在诗词创作中,不作那些专为讽喻或应酬而写的篇章,不用堆砌典故的句子,不使用浮华雕饰的字词,那么他在诗词之道上的修养就已经超过一半了。
注释
1、 人间词话:王国维所著的一部文学批评著作,以传统词话形式探讨诗词的本质、创作与鉴赏,提出“境界说”为核心理论。
2、 第五十七则:指该书中的第五十七条评论。
3、 美刺:古代诗学概念,“美”指赞美,“刺”指讽刺,源自《诗经》的教化功能观,此处泛指带有政治或道德目的的诗歌创作。
4、 投赠:指应酬性质的赠答诗,多用于人际交往,常缺乏真情实感。
5、 不使隶事之句:“隶事”即用典、使事,指在诗文中堆砌典故以显博学,王国维反对这种炫技式的写法。
6、 不用粉饰之字:指避免使用华丽、矫揉造作的辞藻,追求语言的自然与质朴。
7、 于此道已过半矣:“此道”指诗词创作的艺术道路;“过半”意为已达大成之境,说明上述三点是通向高境界的关键前提。
8、 清 ● 文:标注此则为清代文献,作者为王国维,文体属文论类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