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译文:
据僧人释惠皎自己记述:永福寺,又名孤山寺,位于杭州钱塘湖中心的孤山上。石壁上刻有《法华经》,就在该寺之中。这项工程始于唐宪宗元和十二年(817年),当时严休复任杭州刺史,惠皎萌生了在石壁上刻经的想法;最终完成于唐穆宗长庆四年(824年),正值白居易担任杭州刺史之时。
所刻石壁高六尺五寸,总长度达五十七尺六寸。下方设有石座环绕,上方有荩草形装饰,四周建有堂屋包围石刻,堂外再以台阶围绕。总计雇工刻经花费六万九千二百五十工,耗资相当于十部《法华经》的费用。
经文刻成之后,又立起两块石碑:其中一块碑,记录所有捐资助刻经文的人名,凡捐款自十文钱以上者,皆可留名碑上。捐资最多者包括:杭州刺史、吏部郎中严休复,中书舍人、杭州刺史白居易,刑部郎中、湖州刺史崔元亮,刑部郎中、睦州刺史韦文悟,处州刺史韦行立,衢州刺史张聿,御史中丞、苏州刺史李谅,御史大夫、越州刺史元稹,右司郎中、处州刺史陈岵。除这九位刺史之外,凡是途经杭州的士大夫,如宣慰使、库部郎中兼知制诰贾餗等人以下,几乎没有不被列入经石捐资名录的。名字排列按捐资先后为序,不论身份贵贱、年龄老幼或金额多寡。
另一块碑,则是僧人们希望请有名望的文人为之撰文,以扩大影响。我元稹最初于长庆二年(822年)因辅佐先帝无功被贬至同州,次年转任会稽(即越州),途中经过杭州。当地百姓争相围观,刺史白居易感到奇怪,询问原因,百姓回答说:“我们不是想看宰相,而是想看看以前听说过的‘元白’二人。” 因此,僧人们误以为我是名声卓著之人,便纷纷日夜请求白居易,希望我能为碑撰写文章。
我看这些僧人之所以将经文刻于石上,并请人作文立碑,实则是为了追求不朽之名,同时也想借此弘扬自己的宗教事业。如今经已刻石,碑亦立文,更有九位诸侯级官员相继捐资支持此事。从眼前来看,可以说是汇聚异域信众,成就了一桩不朽功德;但从更长远的角度看,不知几千万年后,大地与天体相撞,阴阳剧烈激荡,火风交攻,名相与形体皆归消亡,那时四海九州也不过是浩瀚宇宙中的一粒微尘罢了,又怎能知道何者为“朽”、何者为“不朽”呢?
然而,羊祜曾认出枯树中的旧环,张僧繇世代转生仍为画师,历阳之地的精气至今化为城郭,狗一声怒吠,其神识跨越生死而不可转化,铁匠之子学习调息之法则容易成功——这些都说明人的性灵与外物相互交融,终究难以彼此遗忘。那么,又怎知这六万九千字的经文,永远镌刻于岩石之上,凭借众人共同的心愿凝聚而成,唯独不能成为亿万劫后仍存于天地间的不朽之藏呢?由此思之,这些僧人的用心其实是深远而得计的。
至于佛经本身的深奥妙义,应当由僧人向我讲解,而不应由我来为僧人阐发。何况本文仅在于记述石刻之事,故不涉及对经义的讲解阐释。
长庆四年四月十一日,浙江东道都团练观察处置等使、通议大夫、使持节都督越州诸军事、越州刺史兼御史大夫、上柱国、赐紫金鱼袋,元稹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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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1、 沙门:梵语“śramaṇa”的音译,泛指佛教出家修行者,即僧人。
2、 释惠皎:此处应为“释某”,非南朝梁代著名僧人慧皎(著《高僧传》者)。此“惠皎”为唐代杭州永福寺僧,事迹不详。
3、 孤山寺:位于杭州西湖孤山,始建于南朝,为江南名刹之一。
4、 元和十二年:公元817年,唐宪宗年号。
5、 长庆四年:公元824年,唐穆宗年号。
6、 上下其石六尺有五寸……短长其石五十七尺有六寸:描述石刻尺寸,高约2、08米,长约18、4米(依唐尺约合今制推算)。
7、 荩周于上:“荩”通“进”,或指装饰纹样,亦有解作茅草形图案,象征清净。此处指石刻顶部有装饰带环绕。
8、 座周于下,堂周于石,砌周于堂:意为石刻下设基座,外围建有殿堂保护,殿外再筑台阶围护,体现对经文的尊崇。
9、 凡买工凿经六万九千二百有五十,钱十经之数:共支付人工费六万九千二百五十单位货币,相当于十部《法华经》的价值。
10、 赐紫金鱼袋:唐代高级官员荣誉标志,“紫袍”加“金鱼袋”,为三品以上官所佩,表示恩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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